黑竹沟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黑竹沟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黑竹沟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进行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年报电子版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eb.gov.cn/)进行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黑竹沟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33—5281011

黑竹沟镇政府行政机关2019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9条,财政类2条,其他信息类7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对《新条列》学习理解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效率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拓展;便民服务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乡镇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质量;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未按照要求公开的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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