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年报电子版通过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833—5222441

  一、概述

  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要求,2008年起,本机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机关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在“峨边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公开”栏目,用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5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截止2015年底,司法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1条。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条,工作都动态类2条,信息类1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概括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尚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尚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乐山市市中区县街小学职工李枚加的诉讼案,已于2015年10月21日,经市中区人民 法院驳回起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我县司法行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对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文书还不够规范等一些问题。 2016年,我局将按照要求,继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审批流程和文书制作,确保审查程序合法严密、相关文书规范严谨,在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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