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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12-1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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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自查总结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追究。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201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和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11]5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19个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二、工作目标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理顺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努力在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为推进“重点建设招商年”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三、公开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开展行政权力梳理规范公开。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对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各类行政执法事项的名称和职权依据进行清理和规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等集中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开裁量幅度和标准。抓好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动态公开,探索实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结果公开。全面建设电子政务大厅,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公开内容规范、格式统一。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2.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在继续规范推进政府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公开和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同时,大力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制定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原则、程序、内容和保障措施,将报送人大审议通过的部分与民生领域关联度高的综合部门的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编制说明等,作为基本格式和主要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3.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目录要求,深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数据报送制度,规范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用地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审批和验收、审计、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制度,积极开展政府投资类项目公示试点工作。按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项目、重点推进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公开投资运行分析报告。进一步做好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情况的公开,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牵头单位:县发改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订信息发布协调办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办法,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文书样本,明确运转程序和办理责任。完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公开流程,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和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管理,6月底前完成系统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5.深化载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93 号),深化政府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内容及时更新、领导信箱办理答复、上网信息安全保密审查等方面的督促检查;以电子政务大厅建设为契机,全面梳理整合政府部门办事服务资源,着力提高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以评促建推动全县政府网站建设深入开展。深化和完善新闻发布会、阳光政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建设,加强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询)点建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监察局、县教文体局、县档案局、县保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1.继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开新上项目、城乡规划、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资金分配等的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完善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风险评估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等,对专业性、风险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对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事项定价听证,坚决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不断提升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拓宽群众参与渠道。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全面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疗、教育、社保、住房、旅游、食品、药品、环保、通讯、金融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单位,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要从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出发,通过设置办事公开栏、群众举报箱、群众举报电话和印发便民小册子、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载体,提高办事公开质量,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各乡镇要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决策和执法、社会服务等政府信息主动依托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公开,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大力推进社区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社区居民关注的问题。乡镇要重点公开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征地补偿、土地流转、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制度,使之与政务公开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加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利益。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在行政机关内部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防止个人滥用权力。紧紧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问题,建立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大动态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四、公开方式

    创新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在巩固办好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公开橱窗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此外,要进一步增添便民措施,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微博、招投标电子网络平台、96196 声讯服务平台、3G 网络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及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热线、信息台、手机短信等方式,为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创造性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始终把便民、实用、及时、有效放在首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与改进单位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优化发展软环境结合起来,建立工作台账,注重工作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严格目标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检查通报。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常态,严格按照公开程序主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公开任务。年终要进行工作自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作为目标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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