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峨边彝族自治县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峨边彝族自治县救灾物资储备
工 作 方 案
由于我县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是典型的山区县,自然灾害频发,受交通、通讯、经济等条件的制约,一但发生较大灾害,自救能力十分有限,因此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非常重要。当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风灾、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科学有序应对突发灾害,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成果为指导,科学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切实增强政府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在地震、洪水、滑坡等突发性灾害发生时,能及时、高效、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对灾民实施紧急物资救助,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使灾民生产、生活尽快得到恢复。
二、储备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的原则
救灾基本生活物资储备以保障人民群众在灾害发生时的基本生活为宗旨。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基本生活物资有储备,所储备物质能及时发挥作用,有效地维护市场及社会稳定。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
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我县可能发生的、影响大的暴雨、洪涝、地震等灾害,确定基本生活物资储备标准、数量,能满足受灾群众应急的基本生活保障为原则,进行物资储备。
(三)形式多样、节约效能的原则
基本物资储备以县救储中心、乡镇储备点和政府补贴委托大型商场储备等形式,非指定大型商场保持一定数量的基本生活物资储备为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文广新局、县粮食局、县商务局、全县19个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县救灾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储备安排
全县有救灾帐篷119顶(见附表1)(救灾中心51顶、全县19个乡镇中7个乡镇有救灾帐篷68顶)。县救灾中心有折叠床69张、棉被1620床、棉衣裤193套、棉鞋56双。全县救灾物资储备明显不足:一是储备的救灾物资品种单一、数量少;二是储备的救灾帐篷量少、面窄,19个乡镇仅有7个乡镇有少量帐篷;三是未储备水、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四是物资储备与山区灾害特点不相符。
按应急救灾24小时内救灾物资到位的目标,必须充分考虑应对大灾的需要,在现有物资储备的基础上,增加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非常必要。多灾易灾地区每年都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帐篷、棉衣、棉被、食品、饮水、照明和取暖设备等救灾应急物资,并建立物资储备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和核销制度(五万以下);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救灾应急物资生产厂商信息,对食品、饮用水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严禁将过期食品用于救助,在适量存储的基础上,可与有关企业签订应急供货协议,应急期间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保障救灾应急物资供应渠道畅通,确保灾害应急期间,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县政府将在全县各乡镇设救灾物资储备点,配置基本的救灾物资(见附表2)。
五、资金保障
本次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县政府已安排资金91.383万元,由县民政局按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到位,其中米、面、油建立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报损制度和定点储备制度。
六、强化监管
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救灾物资的管理,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救灾应急物资的监督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规范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要进一步加强救灾储备物资采购、储备、调拨和回收等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特别要严格防止仓储过程中的物资流失、变质和不当损耗;要完整、准确记录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使用情况并定期逐级上报,确保账物相符。民政局要定期对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一但发现有保管不善、遗失损毁等问题,将由县政府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峨边彝族自治县救灾帐篷储备情况表
2.峨边彝族自治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表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