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峨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统一登记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的通知》(乐山市国土资办发〔2015〕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加强工作协调联系,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决定建立峨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 集 人:董 兴 燕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吴 雁 冰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刘 毅 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 清 平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唐 化 冰 县财政局局长
刘 宗 亮 县人社局局长
李 雁 秋 县住建局局长
宋 飞 鸿 县农业局局长
鲁子李尔 县林业局局长
张 华 县委编办主任
曲别亚达 县国土局副局长
易 强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由潘清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属阶段性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定期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具体事项,积极推进不动产涉及的各部门职责整合和统一登记的机构建设等工作。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