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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6-2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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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贯彻好落实好《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市关于系统清理各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县级部门(单位)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21〕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和发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12月31日前印发出台的文件);

2.县政府所属部门制定和发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职责分工

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起草(实施)、谁清理”“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并征求其他制发机关意见,提出清理意见或建议。制定部门被撤销、合并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该项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一)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或者实施的县级部门负责清理,提出继续有效、修改、宣布失效或废止的建议和理由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对部门提出的清理意见进行汇总,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审定。

(二)县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清理、发布结果、集中公开。

三、清理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参照市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步骤执行。

1.自查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县级部门结合《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照工作职责,按照清理原则和要求进行清理,形成初步清理意见,填写《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建议表》(见附件1),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司法局汇总。各部门(单位)在自查清理中除对照《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还须清理本单位起草或者实施的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县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前述要求一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报送县司法局。在清理过程中,要注重与涉及外商投资、民法典、行政处罚内容、长江流域保护、野生动物领域、市场公平竞争、“放管服”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充分衔接。

2.审查形成清理意见阶段(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县司法局汇总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初步清理意见,与县政府办会商后,形成继续有效、拟修改、拟废止、拟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建议,报自治县政府审定。

3.审议公布阶段(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将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列入工作日程及时修改。

(二)县级各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步骤,可参照上述的清理步骤,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清理。清理工作应于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并将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列入工作日程及时修改。同时,县级各部门(单位)应填写《县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9月20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若本单位没有规范性文件,也需向县司法局提供无制发规范性文件的书面说明。

各部门(单位)分别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原则是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联络员),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清理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报县司法局。清理工作联络人员须加入微信群“峨边法治政府及行政执法工作群”。清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与县司法局沟通联系(联系人:徐君全 ,联系电话:5222478)。

 

附件:1.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建议表

      2.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3.县政府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建议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制定机关

件 标 题

文件字号

理 意 见

(继续有效、废止、

宣布失效、拟修改)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县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呈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数量

文件名称(文号)、制定单位

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1.

2.

3.

4.

5.

……

二、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

2.

3.

4.

5.

……

三、拟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

2.

3.

4.

5.

……

四、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1.

2.

3.

4.

5.

……

附件3

县政府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2017年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6件)

序号

件 名

清理结果

1

峨边彝族自治县“两改一同价”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峨边府发〔1999〕34号

有效

2

峨边彝族自治县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峨边府发〔2001〕2号

有效

3

峨边彝族自治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峨边府发〔2007〕12号

有效

4

峨边彝族自治县县级民族机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峨边府发〔2007〕14号

有效

5

峨边彝族自治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

峨边府办发〔2008〕11号

有效

6

峨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峨边府办发〔2008〕16号

有效

7

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峨边府办发〔2008〕17号

有效

8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督办工作若干规定

峨边府办发〔2009〕4号

有效

9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规范

峨边府办发〔2010〕15号

有效

10

峨边彝族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试行办法

峨边府发〔2011〕7号

有效

11

峨边彝族自治县县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

峨边府发〔2011〕17号

有效

12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峨边府办发〔2011〕27号

有效

13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峨边府办发〔2011〕28号

有效

14

峨边彝族自治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实施细则

峨边府办发〔2011〕31号

有效

15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办理工作细则

峨边府办发〔2012〕3号

有效

16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峨边府办发〔2013〕13号

有效

 

二、2017年清理后需修改后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共16件)

序号

件 名

清理结果

1

峨边彝族自治县地名管理办法

峨边府发〔1995〕23号

修改后执行

2

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峨边府发〔2001〕10号

修改后执行

3

峨边彝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

峨边府办发〔2004〕57号

修改后执行

4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峨边府发〔2005〕15号

修改后执行

5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

峨边府发〔2006〕9号

修改后执行

6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峨边府办发〔2007〕53号

修改后执行

7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工作考核试行办法

峨边府发〔2008〕4号

修改后执行

8

峨边彝族自治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峨边府发〔2008〕24号

修改后执行

9

峨边彝族自治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峨边府办发〔2008〕25号

修改后执行

10

峨边彝族自治县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峨边府发〔2009〕6号

修改后执行

11

峨边彝族自治县行政调解实施细则(暂行)

峨边府发〔2009〕14号

修改后执行

12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峨边府办发〔2009〕24号

修改后执行

13

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峨边府发〔2010〕18号

修改后执行

14

峨边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

峨边府发〔2013〕20号

修改后执行

15

峨边彝族自治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峨边府办发〔2013〕9号

修改后执行

16

峨边彝族自治县困难尘肺病患者救助暂行办法

峨边府办发〔2013〕16号

修改后执行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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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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