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峨边彝族自治县2021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峨 边 彝 族 自 治 县
2021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提高我县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增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根据《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政〔2020〕20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
为我县1000名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宜服务模式,提高基层“两癌”防治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对我县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一次“两癌”免费检查,其中宫颈癌检查1000人、乳腺癌检查1000人。
2.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3.逐步提高我县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项目对象
凡具有我县农村户籍的35―64岁适龄妇女均可接受“两癌”检查项目,但所有接受“两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实施范围
全县13个乡镇均要加强宫颈癌、乳腺癌两项检查,及时完成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三)实施时间、实施单位及实施内容
实施时间:2021年1月―11月。
实施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实施内容:
1.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癌初筛,包括以下检查方法。
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阴道镜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3.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随访人员要对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三、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及诊断标准等),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
四、社会宣传
各乡镇(村委会、卫生院)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五、检查费用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的经费由中央、省级、县财政按目标检查人数给予补助,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49元×1000人、乳腺癌检查人均经费79元×1000人,其经费构成为中央资金占80%、省级和县级资金各占10%。共计12.8万元。
六、工作职责
(一)规范检查诊疗。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当将涂片送至协议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上级接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
(二)严格信息管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定期向县人民医院收集相关数据信息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报送。
(三)严格质量控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项目质量控制工作;县人民医院外送检测的,医疗机构为质量控制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外送检测机构的遴选,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备,并组织开展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的质量和安全;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平台和机构,应及时调整。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规范,定期对县人民医院的“两癌”检查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附件:2021年免费“两癌”检查目标任务
附件
2021年免费“两癌”检查目标任务
|
单 位 |
目标任务数 (人) |
责任单位 |
|
沙 坪 镇 |
205 |
沙坪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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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林 镇 |
180 |
新林镇人民政府 |
|
大 堡 镇 |
120 |
大堡镇人民政府 |
|
黑竹沟镇 |
85 |
黑竹沟镇人民政府 |
|
毛 坪 镇 |
90 |
毛坪镇人民政府 |
|
五 渡 镇 |
90 |
五渡镇人民政府 |
|
红 旗 镇 |
30 |
红旗镇人民政府 |
|
宜 坪 乡 |
20 |
宜坪乡人民政府 |
|
勒 乌 乡 |
60 |
勒乌乡人民政府 |
|
金 岩 乡 |
60 |
金岩乡人民政府 |
|
新 场 乡 |
20 |
新场乡人民政府 |
|
杨 河 乡 |
20 |
杨河乡人民政府 |
|
平 等 乡 |
20 |
平等乡人民政府 |
|
合 计 |
1000 |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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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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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