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峨边府办函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爱心血库”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2-08-25 18:38
【字体:  】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血液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无偿献血是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献血者大幅减少,血液库存不断告急,为确保我县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乐山市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市献血〔2021〕1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献血任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境内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公众平台和新媒体,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把无偿献血相关法律法规、献血知识及用血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提高无偿献血知识的知晓率,使无偿献血利国、利民以及献血无损健康的道理深入人心,形成无偿献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氛围,进一步增强公民对无偿献血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让更多公民主动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我县医疗急救临床用血需要。

二、明确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境内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2022年峨边彝族自治县无偿献血计划表》(见附件1)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分解目标采血量和时间节点;县献血办(县卫健局)要充分发挥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枢纽作用,加强沟通,积极组织协调,及时化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川南林业局负责提供场地,并做好场地保障工作;县目标办将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并及时反馈结果,确保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乐山市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

三、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献血工作的顺利完成

为保障献血者和工作人员的采血工作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境内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分时分段分批献血,以免人群聚集,每台采血车每小时安排30个人献血,献血者依次排队体检,相互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每个献血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口罩献血者自备。

四、献血条件及注意事项

1、年龄:18周岁--55周岁。(多次献血年龄超过55周岁者要求再次献血的,经体检合格后,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3、血压、脉搏、体温正常。

4、经体检检查符合献血条件的健康合格者方可献血。

5、献血者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有献血证的还需持献血证。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6.请献血者在献血前要保证充足睡眠,要休息好,前两天勿吃肥肉或油腻食物,勿暴饮暴食,适当补充营养。献血当天不要作剧烈运动,精神不要过分紧张,不要空腹献血。献血后要保持针眼处清洁,三天内不要擦洗,避免细菌感染,不要饮酒。

7、新冠肺炎灭活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接受其他类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

8、如献血者出现过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建议暂缓献血,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

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病状。

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

曾经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

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旅居史。

9、献血地点为川南林业局(机关院内),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共五天,抽血时间为每天8:30-14:00。

10、请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按时间安排组织好本辖区居民参与无偿献血。

县献血办联系人:程玉萍、陈建梅、胡志恒

联系电话:5288953。

 

附件:1.2022年峨边彝族自治县无偿献血计划表

      2.峨边彝族自治县公民用血须知

                                  

 



附件1:

2022年峨边彝族自治县无偿献血计划表

序号

指标(毫升)

电话

时间安排

1

县委机关

4000

5222361

9月5日

2

县人大机关

1000

5225535

3

县政府办

1000

5222232

4

县政协机关

1000

5222438

5

县委党校

1000

5728208

6

卫健系统

16000

5288776

7

教育系统

20000

5222315

8

乡村振兴局

1600

5222398

9

县人社局

2000

5222346

10

县市场监管局

5000

5227962

11

县水务局

1000

5222231

12

黑竹沟管委会

1000

5225111

13

县统计局

800

5223455

14

县审计局

800

5222529

15

县司法局

800

5222441

16

县税务局

5000

5221076

17

县发改局

2000

5222615

9月6日

18

县经信局

2000

5277510

19

县民宗局

1000

5222512

20

15000

5261714

21

15000

5271009

22

县行政审批局

1200

5225115

23

县信访局

1000

5222665

24

县公安局

5000

5228067

25

县综合执法局

2000

2366107

26

县财政局

2000

5222581

27

县应急管理局

1200

5728009

28

县文体旅局

3000

5222230

29

县气象局

800

5221227

30

县住建局

3000

3236999

31

交警大队

2000

5222312

32

武警中队

2000

1858335XXXX

33

消防大队

2000

5223119

34

县农业农村局

8000

5725800

9月7日

35

黑竹沟镇

10000

5281011

36

9000

5242009

37

5000

5288003

38

8000

5280355

39

县纪委监委

2000

5222539

40

县法院

2000

5222332

41

县自然资源局

2000

5222628

42

县交通局

2000

3233000

43

县林业局

4000

5222546

44

县民政局

1000

5222208

45

县粮储中心

600

5222643

46

县医保局

600

5228106

47

中国农业银行峨边支行

1000

5222804

48

中国人民银行峨边支行

1000

5227728

49

县人武部

1000

5222411

50

县检察院

1000

5222515

51

镇(含红花、共和)

42000

5222928

9月8日

52

4000

5271900

53

6000

5276009

54

6000

5291035

55

5000

5122015

56

县生态环境局

1200

5222301

9月9日

57

川南林业局

3000

5222085

58

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2000

5222547

59

12000

5121005

60

16000

5286006

61

中国工商银行峨边支行

1000

5222522

62

乐山市商业银行峨边支行

1000

5227811

63

移动峨边分公司

1000

1360813XXXX

64

电信峨边分公司

1000

1898139XXXX

65

峨边农信社

3000

5222457

66

邮政局

1000

5228336

67

邮储银行

1000

5226816

68

大电公司

5000

5258773

69

大堡电站

3000

5725906

70

林河集团

1000

2604888

71

国电大渡河沙坪公司

1000

5277212

72

县心连心服务中心

1500

5220513

73

县旅游发展中心

800

51212525

74

县投促中心
产业服务中心

800

5288233

75

县融媒体中心

1200

5223229

合计

 

300900

 

 

 

附件2: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民用血须知

 

一、公民临床需要用血应先履行无偿献血义务,后享受临床用血优惠。先付血费,后凭证、凭据报销。

二、已在乐山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

1.献血之日起三年内用血的,可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临床用血;超出部分享受成本价用血。

2.献血之日起三年后用血的,可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超出部分享受成本价用血。

3.累计献血量达到800毫升及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无限量临床用血。

4. 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按规定报销血费后,献血者本人仍可按《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报销,不扣除亲属已报销部分。

注:无偿献血者献血时间应在直系亲属用血时间之前。

三、已在乐山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直系亲属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超出部分享受成本价用血。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享受国家规定的血液成本价格的对象有:

1.年龄未满18周岁或者年龄超过55周岁。

2.户籍在乐山市的公民,患白血病、地中海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者。

五、2020年6月18日之前的血费报销到县献血办办理;6月18日之后在用血医院结账窗口办理。需要退还或报销血费的公民,须在用血后12个月内到县献血办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县献血办地址:县卫健局二楼(大坪路89号),咨询电话:528895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