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峨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自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6月26日,对张雁飞同志任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至2017年3月,张雁飞同志任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张雁飞同志2013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职期间,重点审计了2014年至2016年。
审计结果表明:张雁飞同志在任职期间,较好履行了院长职责,促进了县人民医院稳步发展,该院所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经济活动基本合规,但审计也发现,县人民医院计划外用工超编、人员经费和管理经费占总支出超标、收入不入账、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计划外用工超编49人。
2.人员经费和管理经费占总支出超过规定标准。
3. 应交未交财政资金291966.6元。
4. 违规签订采购补充合同。
5.其他收入不入账。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自治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