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审办资环发〔2018〕15号)、《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川审发〔2018〕15号)要求和四川省审计厅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按照峨边彝族自治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受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委托,峨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组织开展对红花乡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
审计重点和内容是: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
审计准备工作从2018年6月22日开始, 6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 9月底完成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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