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6月15日至8月19日,县审计局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经济性质为行政单位,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三定方案核定编制人数25人,2019年末在编在册职工24人。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县公园服务中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住建局2017年至2019年度预算编制、财务核算和决算编报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该单位的经济活动,积极推进了重点项目助推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但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导致相关科目决算数据不实,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实施采购,决算报表数据不实,已拨款未进决算。
(二)报账程序及财务档案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基础管理薄弱。
(三)应退未退住房改造资金;违规多支付工程项目资金。
(四)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到位,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部分项目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部分项目合同要素不完整。
(五)公务接待费列支不规范,车辆管理和运行维修费支出不规范。
(六)巡察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
四、审计建议
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了相关问题的审计决定、移送处理,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意见。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二是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法纪,三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四是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移送问题已进行了处理。县住建局已采纳审计建议,对审计决定执行完毕,对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