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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毅宏同志任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7-11-1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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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峨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2017626日至2017826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毅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6月至20175月,刘毅宏同志任峨边彝族自治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住建局全面工作,具体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刘毅宏同志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审计也发现,县住建局违规决策、应做本单位收入支出账上核算的在往来账上核算、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应作未作固定资产入账、应收未收个人长期借款、虚列应收应付款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做本单位收入支出账上核算的,在往来账上核算87234880.01元。

2. 违规转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97115.00元。

3. 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76124.55元。

4. 应作未作固定资产1025860.00元入账。

5. 应收未收个人长期借款75823.46元。

6. 虚列应收应付款81387.0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自治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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