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18年 5月15日至2018年12月10日,对县人民医院供水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人民医院供水工程项目,经县改局立项批复-[2007]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该项目送审金额为9.7135万元,审定金额为6.2937万元,审减金额为3.4198万元,审减率为35.21%。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结算多计工程款3.4198万元。
三、问题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意见,今后业主单位竣工财务决算应实行先审核、后批复的办法,可以委托预算评审机构或者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