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8月15日,对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118万元,合计支出197618万元,结转下年145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付中心存款共计33581.7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当年挤占上级专项资金27332.77万元。
(二)历年累计已拨款未进入决算81253.11万元。
(三)未及时足额征缴预算内收入1701293.36元。
(四)历年累计提前征收预算收入4895.89万元。
三、问题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意见,一是加快整合财政资金,优化财源配置。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切实增强预算执行刚性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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