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9月15日,对峨边彝族自治县平等乡党委书记阿坡阿且同志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阿坡阿且同志2011年8月29日至2014年10月,担任平等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阿坡阿且同志2011年8月29日至2014年10月担任平等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以及2014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峨边彝族自治县平等乡党委书记期间。重点审计了2014年至2017年7月。
审计结果表明:阿坡阿且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国家政策,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没有发现党委政府存在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也没有发现阿坡阿且同志个人存在违反廉政纪律及其他经济问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关于平等乡和坪村通村公路多支付工程价款210000.00元。
2. 关于平等乡高岩村安保工程多支付工程款13035.00元。
3. 关于虚报冒领交通通讯补贴22800.00元。
4. 关于虚报冒领2014年村计生专干、组信息员补助资金25200.00元。
5. 关于虚增支出,私存私放财政资金14000.00元。
6. 关于重复报销差旅费1650.0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