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峨边彝族自治县审计局自2016年9月12日至10月15日,对峨边彝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201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自来水公司属自收自支国有企业,实际参照事业单位管理,隶属于县水务局,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和水暖器材、水管安装,同时代管污水处理厂。2015年度营业收入3,724,894.4元,营业利润金额为91,473.62元,当年净利润为141,170.82元。
(二)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权益情况
自来水公司2015年资产年初余额为3,516,419.69元,期末余额为5,359,795.64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年初余额为3,516,419.69元,期末余额为5,359,795.64元。2015年度实际供水量2,935,189立方米,实收水量2,191,549立方米,实收水费3,413,508.7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应收未收一户一表开户费3,255,750.00元?
(二)应收未收2015年度污水处理费1,088,632.66元。
(三)截至2016年9月22日,应收未收水费1,231,273.49元。
(四)少列固定资产56,765.33元。
(五)欠缴职工社保基金1,864,059.58元。
县审计局对县自来水公司提出了规范污水处理厂管理,严格执行政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成立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维护供水机制等审计建议。目前自来水公司对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
川公网安备 51113202000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