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7-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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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县安委办根据《四川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和《乐山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峨边彝族自治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6年7月11日

 

峨边彝族自治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四川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乐山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乐安办〔2016〕3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主要工作目标。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积极推广使用安全技术,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在深入总结分析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地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县、乡镇以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问题。

3.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4.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建立完善运营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一车三方动态监管机制。加快县、乡镇两级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在事故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等方面的支撑能力。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及时发布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3.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加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优先安排专项资金对安全生产科技攻关项目进行引导性支持。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部门要依法履职,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库场、堆场等)专项治理,重点是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评估确认。 

非煤矿山:重点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露天矿山爆破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小型采场作业人员不能超过3人。排土场截流、防洪及排水设施安全有效,排土方式、顺序、总堆置高度、总边坡角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烟花爆竹: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非法运输、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载超限、客车(校车)超员、农用车非法载人、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村客运市场非法营运。加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段及通行秩序管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证核查,驾驶员、押运人员资质审查,运输车辆GPS定位、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要认真开展水上“三无”船舶整治,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严禁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渡运,非法采砂;严禁船员无证驾驶、渡船超载运输;所有船舶按要求足额配备救生衣,不得以救生浮具替代救生衣。

建筑施工: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深基坑支护、土石方(隧道)开挖、模板脚手架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标准规范施工;严禁违规使用不合格管材和淘汰及使用期满的起重机械设备;加强临边洞口防护和对深基坑及其周边的监测;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民爆行业:严格民爆物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全过程安全监管,坚决查处“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三违”(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企业危险岗位实施监控管理,强化对民爆物品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切实强化日常安全监管。

特种设备: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经营和使用单位销售、出租、使用非法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未经检验或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特种设备。开展危化品、城镇燃气气瓶充装站和车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使用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气体充装的行为。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和老旧电梯专项检查,对“问题电梯”进行评估建档,对“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电梯,一律挂牌督办整改。开展大型起重机械监控系统加装整改、制冷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隐患治理、燃气管道专项治理。强化市政设施、公路、水利等建设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对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农业产品加工、矿山隧道、水利设施等领域运用的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对使用特种设备无管理制度、无检查措施、无检查痕迹的单位严厉查处。

人员密集型场所:以网吧、宾馆、KTV、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客运车站、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工程及装修改造工程、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隐患。

旅游安全:重点加强旅游车辆、船舶景区娱乐设备设施旅游酒店及住宿设施员工住宿区、办公区安全检查。要检查旅行车辆是否合理安排游览行程以避免超速、夜间行车等安全隐患的发生,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对游客的安全引导和提示。加强游乐设施酒店及住宿设施,包括农家乐、乡村旅游点的消防安全、餐饮安全、防拥挤踩踏坠落等安全情况检查。加强对旅游相关企业员工的安全管理,重点对员工住宿区和办公区的消防安全、防抢防盗等进行检查。

工贸行业:加强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制冷、冶金、有色冶炼、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等企业的安全监管。冶金、有色冶炼及有铸造工艺的设备制造企业是工贸行业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要抓好做好监管,多督促,勤检查,特别是抓好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安全生产。督促冶金企业切实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严格冶金煤气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要求,严格煤气动火作业许可,严格高炉、转炉、电炉检修及煤气管道设备检修现场监护。加强对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等高危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隐患分级管理的范围和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4.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探索设立安全生产审判庭、检察室,建立查办和审判安全生产案件沟通协调制度。

5.强化群防群控。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适时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曝光典型违法行为。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与衔接。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

2.严格规模准入。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和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依靠科技手段,严格控制地下矿山入井作业人员数量。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4.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工作要求,顺势而为,研究细化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有关人民政府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五)着力加强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

1.加快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准确定、高效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重点建设煤矿重大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示范工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工程、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以及景区、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治理工程等。

2.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探索建立有利于工程实施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市场筹资为辅,政府奖励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支持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努力构建保护生命的“安全网”。

(六)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规划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强化大型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三、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乡镇、突出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力落实传导到部门、基层和企业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真正落地生根并取得实效。

(一)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特大事故遏制。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细化行动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推进,夯实工作成果。

(二)县级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安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要针对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抓紧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抓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针对工作任务,分别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见到成效。

(二)着重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政务微信、微博和新闻客户端,加强宣传、广泛发声,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安排部署传达到基层和企业,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良好氛围。同时,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抓好精准实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住关键时段、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照下药、精准实施。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共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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